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觉得无法管教女儿,周某的父母把她送到姑父家管教几个月后,当时还不到14岁的女孩就遭到了她叔叔的性侵犯。根据如皋法院的判令,从2015年5月到2018年8月,周利用自己的教养,威胁要“不上学”,拍打她的脸,惩罚她跪下。
周红星说,她告诉她的侄女“不要上学”,她真的希望她能进步。周红星本人有犯罪记录,曾因流氓罪、卖淫罪、毒品罪等被判刑。他因强奸侄女被判12年徒刑。
住到叔叔家却被“纪律”强奸
周在她叔叔家没多久就遭到了性侵犯。那时,她还不到14岁。
根据如皋人民法院的判决,2015年上半年,周某丁(2001年9月出生)因父母不能管教他,委托他管教,被送至周红星家中长期居住。
周某丁记得,自己上半学期开学了,只要是星期六或放假,都住到叔叔家。在初中第一学期的下半学期,从2015年开始,我从周一到周五上学,住在那里。后来,她搬回了自己的家。她叔叔把房子卖了,在她家里住了大约两个月。然后她搬到另一个房子和她的叔叔,进入高中。
妈妈说,女儿从上学的第一天到第三天参加北邮的组织,平时不周六或周日,他们上班没有时间接,让女儿住到叔叔家。她还怀疑女儿在外面性,让周红星看着她不要跑出去。女儿从小就怕叔叔,犯错误时被打了一耳光,被一棵树打了。
48岁的周红星承认,他侄女的父母没有时间照顾她,也无法照顾她,所以他们商量把她送到他那里。她的父母支付学费和学费,而他拥有食物、住宿和日常生活用品。他还每天付两次交通费,有时还会给零花钱。平时有些叮考不好,自己可以讲道理听她的。
法院查明,当年5月或6月,周红星在明知被害人未满14岁的情况下,仍利用生育关系,在家中卧室里,强行发生性关系。
周认为,这是为了“解决她的身体问题,防止她在外面鬼混”。周说,在一个星期六的早上,叔叔说他的母亲让他测试自己是否是处女,强迫她在房间里脱下衣服,用巴掌等手段发生性关系。
她的男友多次对她进行性侵犯
周红星利用繁殖关系,多次对周某丁实施通奸。“平均每月一次,有时一周一次,甚至每天一次,只在中考前半个月,都没有发生。”周发表了声明。
这么多年来,她没有把强奸的事告诉母亲,因为她父亲一年到头都不在家,全家都听她叔叔的话。叔叔说和警察关系好,她不敢报警,只能忍着。起初他反抗,后来他就松手了。叔叔经常因为小事,吓唬她不去上学,然后发生性关系。
她还提到,有一次他躺在床上,衣服脱了衣服,用被子裹着,叔叔脱下裤子站在床边,妈妈打开门跑了进去,翻了出来,叔叔把衣服拿起来就出去追。
周的妈妈记得那是2016年7月到10月的一个晚上。当她回到家,她看到她女儿的房间灯是关着的,电视是开着的,她的女儿在床上,周红星站在床边。当她走进房间时,周红星转过身,裤带被解开了。她走了出去,周红星一边扣皮带一边追赶,解释说这与她女儿无关。
她还提到,自己和周红星也有一男一女关系,已经有七八年了,一直维持到女儿被叔叔强奸的事情被揭穿才报警。
报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8月8日。周某丁说,男友陈某去找她,担心叔叔发现,让他躲在房间的壁橱里。因为叔叔怀疑她带人回家,在客厅打了她一耳光,用脚压在沙发上,并让她跪下来反省。然后让她到房间里去脱衣服,她说不要打她,强迫她脱衣服,压在床上做爱。
晨晨向陈证明